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101章

作者:落雁城字数:2003更新时间:2024-10-05 20:08:16
  天命军就盼着死后上天呢,用锄头打仗容易死这种事他们一点不放在心上。方禹糊弄起他们来都不用费心,有时候干脆连借口也不找一个。
  这么多兵器收入囊中,按理来说精兵队伍的数量应该也不少才是。可天命军佩戴武器的精兵却远不如武器数量,这剩下来的武器去了哪里,就很有意思了。
  叶绪倒吸一口气:“所以后周军队其实和天命军是一家的?表面上两方没来往,其实天命军从一开始就是后周的马前卒炮灰,方禹可能也是为沈逐他们做事?”
  第49章
  这个消息太惊人了, 后周阵营一口气占了基友团四个人啊!
  叶绪原本还觉得他们前朝阵营已经够天选之子的了,他、璇姐和小寒都不是等闲之辈,扎堆凑一起。结果后周更猛, 溯光姐、沈逐大哥和小羽毛,也不好对付。
  “这样的话,那方禹应该早就看出宗教治国的弊端了。”叶绪若有所思,“他知道靠天命教没法治理国家,所以随心所欲地拿信众当炮灰。”
  也是挺狠的,至少叶绪就做不到这一点。即便那些只是虚假的npc数据, 他也没办法说服自己去用宗教洗脑人家,然后把人丢战场上去随意消耗。
  平时没看出来,小羽毛是这么果决的人。
  江月璇撑着下巴, 想了想, 道:“应该是为了扮演人设。”
  方禹本身没那么凶残, 他就是个正常的现代人, 三观和大部分现代人一致。如果纯粹出于本心的话,自然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情的,可主脑和策划给他定了人设,他就只好一心一意扮演人设上的形象了。
  “那这两家里, 真正争夺皇位的应该就是沈逐了,剩下的都是马仔。对了,既然他们需要靠战争获取武器,说明所谓的后周血脉果然是牵强附会,其实沈逐他们和后周压根无关。”
  天命教利用宗教起家,后周军利用后周起兵, 算起来都是差不多的套路。他们本身没有资本逐鹿天下, 都是靠借势。
  白手起家能做到这个地步, 也挺厉害的。
  现在身份都曝光了,也不用继续藏着掖着。叶绪切出聊天软件,私聊方禹几人,询问具体情况。
  方禹果然没有继续卖关子,爽快地说了:[我本来的设定就是个坑蒙拐骗的神棍,主脑说他可以随意选择合适的人辅佐。我一想,去京城当神棍太容易被拆穿了,还有你这个国师在,不好抢生意,不如在底层搞事。]
  后来方禹意外碰见了同在南疆的沈逐三人,他们三个的设定是需要在半年后起兵造反。可是一穷二白的,根本没有造反的条件。
  向主脑抗议,主脑表示:【你们本身就是农民起义,当然没钱没兵,哪家农民起义提前有准备的?】
  萧溯光觉得这样不行,太容易成为炮灰了。历朝历代农民起义者多如牛毛,但是能在史书上浓墨重彩记一笔的只是少数,大部分都无人关注。
  造反成功的,还能多写两个字。造反没成的,人家皇朝继续延续,起义军就是个不起眼的小水花,历史课本都不屑于提。
  所以萧溯光努力团结一切力量,拉了方禹入伙,还帮忙量身制定了发展策略。天命教就是在溯光姐的指导下组建起来的,不然光靠方禹,不会想到要创办宗教。
  叶绪:6。
  溯光姐果然不好对付,还好他从没有想过掉以轻心。
  叶绪扭头就和江月璇商量起该怎么打压起义军了,只是暂时没有太好的办法。南边不被重视,派过去的兵将都没几个,而且他们知道消息的时候太晚了,也没法往里安插亲信,挑拨离间都做不了。
  江月璇沉吟片刻,问道:“要不咱们果断撤了吧?原先我是想等镇北军干掉皇室之后,咱们和她真刀真枪拼一场,反正镇北军已经被朝廷消耗过了,我们赢面还是很大的。现在有了南疆军,我们有了更好的选择,可以暂避锋芒,去齐鲁之地割据一方,等镇北军和南疆军两败俱伤再回来。”
  朝堂那边她还在折腾,各方受损严重。大公主眼看各家从庞然大物一点点沦落到和她势力差不多的地步,已经有出手刺杀的想法了。
  等到刺杀成功,朝堂会彻底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,镇北军就可以长驱直入了。然后南疆军在此前也借机发展起来,恰好可以和镇北军分庭抗礼。
  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呢?
  “跑吗?”璇姐问道。
  “跑!”叶绪果断。
  要怎么跑才不会引起各方警惕,这是个问题。好在叶绪和江月璇身份特殊,本来就游离在夺嫡旋涡之外。
  于是第二天,在前朝势力的推动下,长公主率先离京。
  当时情况是这样的,朝会时大家说起了南疆有后周军队异军突起的情况。南疆局势严峻,不能再拖了。
  接着,便有人提议应该派谁过去主持大局。光有将领过去还不太够,最好是派个皇子或者重臣过去坐镇,也能就近统筹全局。
  老皇帝一听觉得很有道理,但他不放心这个时候让儿子们出去,万一一出京城他们就招兵买马造反怎么办?这可比其他起义军更加名正言顺,很多人还是挺愿意跟着皇子搏一搏的,总比跟着起义军混好听。
  至于重臣,这个也不能放出去。朝堂本来就乱成一锅粥,各方势力倾轧。保皇党人数没那么多,重臣出京之后,保皇党势弱,很容易成为党争中的炮灰,到时他就要变成傀儡皇帝了。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